关于举办首届内蒙古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
2017-03-16 14:08:00
2017年是实施“十三五”规划的重要一年,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,也是内蒙古自治区成立70周年,5月30日同时是第一个全国科技工作者日,为了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,在广大科技工作者中开展“创新争先”行动,激发科技工作者的创新创业热情,调动更多科技创新资源支持我区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,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、科协、教育厅、科技厅、人社厅定于2017年第二季度举办首届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大赛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大赛目的
激发我区科技工作者的创新创业热情,支持我区科技工作者创业实践,促进我区科技创新成果与企业、市场、资本对接,促进技术与资源的结合,加快技术成果转化应用,促进知识产权共享,实现多方共赢。
组织机构
主办单位: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、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、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、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、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。
承办单位:内蒙古科协学会部、内蒙古自治区生产力促进中心、内蒙古科技信息传播中心、内蒙古计算机学会、内蒙古生物工程学会、内蒙古电机工程学会、内蒙古科技情报学会、内蒙古医学会、内蒙古物理学会、内蒙古化学学会等。
大赛设立领导小组,由主办单位、承办单位的有关领导组成。
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(以下简称“组委会”),由主办单位、承办单位有关负责人组成,负责大赛各项工作的组织开展。组委会下设办公室,负责大赛日常事务。
大赛设立评审委员会(以下简称“评委会”),由大赛组委会聘请相关专家、创业投资人士、相关领域知名学者、创业企业家等组成,负责参赛项目评审工作。
参赛条件
(一)参赛对象
面向全区科技工作者,参赛项目必须是具有推广价值、具有市场化、产业化前景的科技成果。鼓励天使投资、创业投资或其它各类机构投资或者有投资意向的科技成果参赛。已经创业的科技工作者,其企业创立时间在2014年1月1日以后。
(二)参赛资格
1.参赛项目如涉及职务发明的需要取得所在单位同意,且不存在泄露国家秘密的情形。非职务发明参赛项目的技术、成果以及相关专利须归属参赛企业或团队,与其他任何法人或自然人无产权纠纷。
2.跨单位申报项目必须明确知识产权归属和参赛主体单位。
(三)大赛领域
根据国家战略性新性产业发展规划,大赛分为信息技术、生命科学、材料工程、能源化工、交叉学科等五个参赛领域,分类如下:
1.信息技术(包括电子、通信、控制、计算机等)
2.生命科学(包括生物、农林牧渔业、药学、医学、健康、卫生、食品等)
3.材料工程(包括材料、机械、工程、建筑、制造业等)
4.能源化工(包括能源、石油、化学、化工、生态、环保、采矿业等)
5.交叉学科(多个交叉学科,科学管理研究与技术服务及其它等)
赛程安排
(一)参赛方式
全区各盟市,有关企事业单位组织本地区、本单位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比赛,按照项目推荐数额分配表择优推荐项目。
全区各学会、协会、研究会积极组织发动所属团体和会员参与。
时间安排
大赛分为项目遴选、项目申报、项目推介和决赛四个阶段。
项目遴选(3月15日—4月15日)
各推荐单位组织遴选优秀项目。
项目申报(4月15日—4月20日)
个推荐单位按照项目数额分配表和申报书要求,将纸质版(一式六份)统一报送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,电子版发送至大赛组委会邮箱。(nmgkjcxcy@163.com)
决赛参赛项目前期推介(4月22日—5月10日)
为确保决赛成功,推动科技成果转化,大赛组委会将组织决赛项目面向部分产业园区、科技企业孵化器、创业投资机构一级企业家进项前期推介。并组织决赛参赛科技工作者参加赛前科技成果商业转化交流,提高大赛水平。
决赛(5月20日—5月28日)
决赛答辩采用现场问辩的形式,参赛人员在现场展示区通过实物(或模型)展示、视频播放、PPT等形式进行项目展示,并向评委进行项目讲解,评委会分成若干评审小组到现场进行项目评审,每个项目评审10分钟。大赛评委会通过现场问辩、交叉复议等评审环节,对现场决赛项目评出金银铜奖并于于5月30日进行表彰奖励。
大赛组委会将在决赛期间,举行创新创业优秀项目展暨推介会,部分产业园区、科技企业孵化器、天使投资、创业投资(VC)和私募股权投资(PE)等参与活动。大赛组委会将推荐部分决赛优秀项目参加2017年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内蒙古自治区分会场主题展示。
大赛奖励
(一)大赛设首届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工作者创新大赛“创新争先”金银铜奖,颁发相应的奖杯和证书。
(二)大赛设首届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大赛“创新争先”优秀组织奖,表扬积极参与活动取得优异成绩的推荐单位,颁发获奖证书。
六、注意事项
(一)各地区、推荐单位要广泛动员宣传,组织本地区和单位比赛,遴选优秀的创新创业项目参加大赛,并于申报截止日(4月20日)前将项目报送至大赛组委会。
(二)大赛工作QQ群:533012763,请各推荐单位指定一名工作人员加入,便于赛事沟通及交流。
(三)大赛决赛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。
七、联系方式
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新华大街70号内蒙古科协大楼3楼312室(大赛组委会办公室)
联 系 人:崔运迪 齐晓轩
联系电话:0471-6939372 6289941
手 机:18686047729
传 真:0471-6289940
电子邮箱:nmgkjcxcy@163.com
邮 编:010020
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
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
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
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
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
2017年3月1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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